spiritual mosaic

对我笑吧,笑吧,即使誓言明天就变。

太阳底下无新事


 *cp是昭白昭,互攻向。

*现代au, 极度ooc,三观不正,道德被狗吃了系列,出轨预警,道德卫士请退散。

*自我放飞,自尬自乐,流水账,而且写得很粗糙,没有来得及细改。接受不了的话请委婉地说或者不要说 。

*很多梗是来自几部电影。

白起有一个坏习惯,而且是长年累月的习惯。

当他挂掉电话,起身穿衣的时候,他的妻子已经被他不慎吵醒了。屋里没有开夜灯,布料窸窣的声音让他听出她转过身来,表情被屋里堆积的重重黑暗遮蔽着,只看见她的眼睛有几点亮光,像是河流的粼粼波光。他的妻子并不算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却十分爽朗干练,富有活力。在他们结婚之前所有人都觉得再也没有比他们更般配的伴侣了。他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他的妻子日渐沉默,昔日的快活不复存在,他只能假装没有看见她的变化,却没有试图找回以往相处的快乐。

他大概是有着急的事情,动作十分匆忙,没有考虑到要带什么必需品。临走之前,他的妻子说:“记得带上钥匙。”这很突然,也十分必要。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于急切了,但只是低声对她说了一句谢谢。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说。

导航里的女声机械而麻木地汇报着路况,他抽了一会儿烟,有意让自己平静一下。夜里的风却也十分迫切地从车窗灌进来,落在皮肤上是湿润清凉的,像是细密的雨雾扑面而来。

那里面人声喧闹,音乐似乎可以让地面都在震动,夹杂着几声欢呼和嘘声。玻璃门外的夜晚却是宁静的,昏黄的灯光透过街边榕树的浓荫,在无人行走的街道上投下一丛丛摇曳的剪影。他踩踏过那些安静的影子,推开门进去,仿佛从一个岁月静好的世界穿越到某个娱乐至死兵荒马乱的末世。他向来不是很适应空气中弥漫的甜腻的酒气和香水味,假装没有闻到从袅袅烟雾中透出来的奇异的甜香。

他按着门号一间间数过去,数到了就敲门,看上去十分彬彬有礼。开门以后,他看见嬴稷坐在沙发上。这里光线偏暗,也能看得出嬴稷的额角上破了,流了不少血。暗红的血流进过他的眼睛里,淌过他的发鬓,太阳穴,脸颊,滴落在他的领口。大概是时间有些久,发暗的血液都凝结在他的皮肤上,看起来浓稠结块,像是某种扎根生长在血肉的植物。拿着香烟的手也有一些伤口,边上完好的皮肤透着青紫色。

那些看起来同嬴稷一般大的年轻人看见他来了,就请他把嬴稷送回去,或是送去医院。当事人却好似事不关己,朝他笑了一笑,没有什么情绪。让他看得不是很舒服。

白起怕他看不清路,一路上都握住他的手臂,引着他避开迎面而来的人。嬴稷离他很近,他立刻就知道嬴稷喝醉了。年轻人身上的酒气很浓郁,几乎像是从酒池中捞出来的。嬴稷闭着眼睛,似乎血滴凝结在他的眼睫,沉重得令人感觉睁开眼睛都是件疲倦的事情。他实在不知道嬴稷是怎么醉成这样。白起想起以前第一次和他喝酒的时候,嬴稷只喝了几口,似乎觉得啤酒又苦又冲,实在没什么意思。见他拉开第三瓶继续喝,也皱着眉头十分勉强地灌了几口。嬴稷有些上头了,脸颊被酒劲冲得有些发红,眼睛里像是蓄着一汪水,问他:喝这些做什么,没意思。

二十出头的白起对着才刚刚踏入青春期的嬴稷难免有些过来人的、自以为的深沉成熟,还没有到觉得在一个青少年面前装深沉是件很傻逼的年纪,又喝得有些亢奋,于是他说:你课本上不是有首诗吗,意思是说,酒可以解世界上所有的烦恼。特别有道理。

他突然间意识到,原来他们也有过轻快的,真正无忧的时刻。并不只是有萦绕在脑海里沉重而挥之不去的罪恶感,和隐秘阴暗的情意。

白起掏出钥匙,想解开车锁,试了好几次都没有任何反应。他低下头去看,发现似乎与他平常用的不一样。他迟疑了一下,才摸索着外衣的口袋,摸到了另一串钥匙。他不由地愣住了。夜风吹拂而过,树叶相互摩挲发出轻微的声音,几片枯黄的叶子掉落下来。

他身边的人大概没有他想象中的醉到没有意识——似乎发现有什么不对,瞥了一眼他手上的东西,又忍不住抬眼看着他。嬴稷看上去有些惊诧,随后又似恍然大悟地笑起来,令他如坠深渊:“你拿了我的东西?怪不得我找不到。”嬴稷几乎像是没有喝醉,看着他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将要落入陷阱的猎物,“你太大意了。”嬴稷靠近他,十分亲昵地将下巴抵在他的肩窝,伸手搂着他的腰背,却是在冷笑,语调是满不在乎的轻快。说话时湿热的吐息轻拂过他的皮肤。“她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白起偏过头,下颚微微蹭到一下嬴稷柔软的发丝,让他愣了一下。对面的玻璃门倒映出他们的身影,朦胧暧昧得像是被雨水淋过过。他们看起来十分亲密,好像他们就是陷入热恋、忍不住亲热的情人。他们是吗。他们不是吗。白起看着嬴稷从他的颈窝里抬起头看他,街边五彩斑斓的霓虹光——红的,蓝的,绿的通通都倒映在他的眼眸里,那些独属于世间浑浊廉价的色彩如同被水调稀过,十分淡薄地浮在他眼里浸满月光的池水上。白起想亲吻他的眼睛,当那些斑斓纷乱的光褪去人间混沌的印记,变成银亮残缺的月光。

最终,他只是说:“走吧,我送你去医院。”

在嬴稷缝针的时候,他在楼下的花园抽完了所有的烟。白起想在嬴稷的外套里找一包烟凑合一下,却在点着的时候发现有些不对劲,烟草里有东西 。他一直看着这支加料的香烟发呆,直到被猩红发亮的烟头烫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几乎只烧剩滤嘴的烟被他扔到地上踩熄,像是踩死一只爬来爬去的昆虫。

他跑遍了医院外面的一整条街,还在开门的只有零星几家店,可以买到他和嬴稷都能接受的牌子的商店几乎没有,最后他是在只开着一盏吊灯的小卖部买到的。那个老式吊灯他也说不出用了多少年,只能久久地看着它在夜风里微微荡悠着,飞蛾不要命地往明炽的灯泡壁上撞头,最后小店老板掀开帘子把那几盒塑料纸上一抹就能沾上一手灰尘的烟堆在他面前。白起在付钱的时候,稍微担心了一下等会给医药费的时候会不够钱的问题,但很快又放心了,说不定嬴稷这个富几代带了卡呢。

他临走前向小卖部老板要了一个大塑料袋,将那些烟全部装进去。回到医院的时候,他掂量了一下时间,又在花园里转了一会,拿着金属壳的打火机点了很长时间才将嬴稷那包烟从内到外连盒带烟地烧掉,那股烧焦的气味很难闻,还剩下几片灰烬,呲呲地冒着白烟和火星。他到大楼的卫生间用洗手液洗了好几次手,再三确认没有焦味后就上楼去接嬴稷。

乘电梯的时候,有几个通宵值班的实习医生和他一起。有个小姑娘见他一直盯着上面跳动的楼层数字,十分无聊,长得也正经又耐看,自己也困得恨不得趴下就睡,便想跟他搭个话醒醒神,就说,“大哥,你这一大袋子装的是什么啊?”白起被这个竭力提高的音调猛地提了一下神,僵硬地转了转头,他几乎都能听见自己颈骨摩擦出咔哒咔哒的声音。他想了想,十分平静地说:“烟。”

“什么?”又是高昂的声调。她的同事此时纷纷从手机屏幕前抬起头。

“香烟。”他扯开塑料袋的结,给那小姑娘看看里面的东西。

这时候古董电梯叮一声开门了,那几个小医生连连逃离。他则低下头很是认真地给袋子打上结,又扯开,又系上。等他重新打好一个活结,楼层就到了。

还是早了一些,等白起到的时候,还有个小护士在给他的手包扎。嬴稷不久前接受了局部麻醉,半边脸都没感觉,另外一边还是麻的。话都说不出来,让那个小护士幸免于难——当嬴稷能够安安静静地坐着让她安心包扎而不是试图跟她调情。白起在转角后面的座椅上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小护士端着装工具的铁盘离开。

白起拎着大袋子放在桌子上,再从里面的香烟一盒一盒拿出来,摆成一个塔形的,又摆弄出一个房子。嬴稷难得安静地看他摆弄,眼神不像高兴也不是生气,只是看着,隔着医院光管白晃晃的灯光下,隔着重重叠叠堆积起来的深蓝色烟盒。

最后,他把所有垒好的形状全部推掉。又用所有的烟盒堆成一座房子,巨大的房子。外形有点像是嬴稷家里的那栋别墅,但却也不尽相似。白起小心翼翼地放上最后一盒,在最高的顶点上,颤颤巍巍地矗立起来,在灯光照耀下迎风而立。嬴稷忍不住想笑,却无耐那张好看的脸皮已经麻掉了,只能对着白起点头,还用上受伤的手连连比划。

白起看出来他说话,又在附近找不到纸和笔,就伸出一只手让他在掌心写字。嬴稷纤长白皙的手指在他的手掌心虚虚地划着,轻柔的力度让他忍不住想要颤抖——掌心的触觉仿佛由神经系统传输到他的脑海里,心脏里。在他激越搏动的心脏中,似乎有人在那里画着,写着——我很喜欢——他倏忽握住嬴稷的手,听着心脏的鼓动,他说,够了,够了。

后半夜的时候,白起签了字,就带着嬴稷出院了。他们没有坐在一排,嬴稷则在后座上对着窗外霓虹灯下的广告牌发怔。白起从后视镜看他,谁也没有说话,谁都说不出话。最后,是白起这个生理上可以说话的人开了口,问,“要回家吗?”嬴稷摇头,却也没有在看他。白起也开始望着吊在后视镜上的平安符出身。

白起盯着在眼前摇摇荡荡的小风铃,那是他妻子挂上去。他想,也许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了解嬴稷。在发现后面的嬴稷扒拉着他那件外套找那盒烟的时候,他终于把憋在心里很久的话说出来了。

“那盒烟我帮你烧了。以后不要再碰这些东西了。”

白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没有看后视镜,也没有转过头去。他不知道嬴稷是什么时候染上这个东西,也许是最近,也许是在嬴稷回国以前。在他年轻的时候一直不太相信,这个世界真有什么除了物质上和精神疾病的痛苦以外,还能有虚无缥缈的东西让人不惜高昂的代价去换取只能带来死亡的快乐。年岁渐长,他却开始觉得,人的一生要忧虑的事情太多,而几乎每一件能让你崩溃上一段时间。当把每次崩溃的时间加起来——他真不敢算那会有多长,这也实在是件令人崩溃的事。麻痹神经又有什么用呢,死亡才是一劳永逸的安宁。

在白起还在走神的时候,嬴稷突然能用他那麻药刚消退掉一些效果的舌头了,于是他僵硬着舌头,说:“好。”

白起像是才回过神,眨着眼睛试图清醒一下。“…………那,我们去哪?”

嬴稷想了一会儿,本来是想说让白起回家陪嫂子的,随后又突然想到什么,就说道:“我们去金边吧。”

白起愣住了,“什么?”

“去金边。买小金鱼。”

“…………怎么非要到那里去买?”

是啊,为什么非要到隔壁城市买?这个脑洞很大的年轻人沉默了很久,终于说出一个正常的理由:“我的女朋友想要那里的金鱼。”

在一片死寂中,嬴稷继续说:“她前天打电话过来,说想要分手。我没答应。”

“我们以前去过那里,走到一家店——我记得它叫什么名字。那里有很多鱼——”嬴稷朝车窗外的月光,夜风,深蓝色的夜幕探出头去,某个巨大的广告牌上仍然亮起几盏绿色的霓虹灯,他指着那些绿光,那几盏矗立于高楼之上,身后就是天空的灯。“你看,就是那个颜色的——绿色,很明亮的,晶莹的绿色。”

嬴稷搜刮着脑海中不多的词汇,试图用充满漂亮的形容词的言语说服白起一起去那个相隔一百多里的城市。

然后,嬴稷看见白起转过头来。他说,好,那就去吧。

他们轮流开了几个小时的路程,终于到了那个城市的市区里。那是个海边小城,吹拂过的海风咸湿而清凉,带着清晨阳光的气息。在一路上,白起有想过那个女朋友的事情。他之前从来没有问过嬴稷,也没有打算要问——毕竟,他不可能要求他人的忠诚。在当他同样背叛着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一路上都没说什么话,说的无非都是借个火买瓶水这些无聊的事,短暂又琐碎,就好像他们之间没什么可说的。

好吧,白起不得不承认,他们是没有什么话题可以聊的。他和嬴稷从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嬴稷从小就在那个光鲜明艳、宛如用教堂的彩色琉璃搭建起来的巨大的玻璃屋里,用力敲一敲就暴露出外面的黑夜。而他蹲在闷热潮湿的军营里,在炽热得能让人融化的太阳底下,在接近热带的茂盛树丛里,时常看着走私犯和偷渡客的血流了满地,抱着被阳光灼烧得发烫的枪和无线通讯器徒劳消磨时光,枉费日月。他在那里呆了好几年,才申请退伍,又等了几个月才走。

他走的时候是晚上,月黑风高,搞得好像他去执行什么神秘任务似的。他只能回到人间而已。白起回到城市的时候有些担心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房子住。在他和以前的朋友一起挤在四十平方的两房一厅还没有空调的租房里喝三块钱一罐的啤酒看世界杯时,他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视很吵,他的朋友在白起挂断后问他是什么电话,他面无表情地说,我有工作了。然后白起顿了顿,又说,还送了套房子。

魏冉是他在部队认识的,听说家里挺有背景的,有一个厉害的姐姐——理所当然的,他是个姐控。他还给白起看过他姐姐的相片,人很漂亮,看上去并不好对付。魏冉拍着他肩膀,说只有你要敢打我姐的注意你就死定了,其他的一切好商量。白起在他的手劲下纹丝不动,只点了点头,说我喜欢温柔一点的。他当时没想到,世事如此荒谬,他碰上的会是人家姐姐的儿子。

嬴稷向来叛逆,狡猾,心思深沉,老谋深算,时常又任性妄为。实在算不上温柔。白起在他还只是个高中生的时候就看出来了。魏冉送了他一套高档小区的房子,就只是为了让白起抽空照顾一下他那个还在上中学的侄子。同时白起被分配到警队里,等级不低,需要出勤的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他就待在办公室里吹冷气喝茶,好像提前过上了退休老干部的生活。下班以后他通常赶回去给嬴稷做晚饭,在嬴稷那间三房两厅的房子里一起吃,然后他就回自己家里看电视。当他以为之后的日子就这么过了的时候,生活还是会给予你一些惊喜,或者是惊吓。

有一次嬴稷的学校老师打电话给他,让他去学校接人。他立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他以前也干过不少这种事情。他到了学校以后,发现嬴稷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老师看见他来了就让他把嬴稷接回去,还给这个打架的罪魁祸首批了两天假。他不由地感慨,这社会怎么如此阶级分明,道德沦丧呢。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忍不住就对嬴稷说了。结果嬴稷那小子听了,就冷笑了一下,说,某某某的手被打断了,休了两个星期的假呢。

白起没有去医院,直接在家里给嬴稷处理伤口。他很久没见过血了,自从回到城市,如今这个孩子的鲜血沾染到他手上,让他忍不住想,那个孩子白皙娇嫩的皮肤上凝结的血——尝起来是不是和那些从肚子里装着包裹的毒贩脑袋里流出的鲜血一样呢?那个孩子抬起头,在午后过于明亮炽热的太阳下,眼里流转着光华,像是潺潺春水在阳光下泛起金子般的粼粼波光。他说——

叔叔。那个声音说。嬴稷在驾驶座上转过身,将他叫醒。“我们到了。”

金鱼店的老板看上去五十多岁了,戴着一副老花镜,穿着皱巴巴的西装,看见他们俩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还跟嬴稷套近乎,十足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是你呀,怎么这次没带女朋友来?”嬴稷看上去也跟老板很熟悉,也笑嘻嘻地说,“我这不是打算给她一个惊喜嘛。”

白起在那个潮湿昏暗的隔间里看见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大的金鱼池。对面高耸的墙壁上开了一个洞,锈迹斑斑的风扇不大不小地正好安放在那里,慢吞吞地转动,投落在地上的光影同样缓慢地闪烁着,像是一口由光和影做成的时钟,反映着被困住的时间。池水上甚至种植了几株莲花,异常孤独地亭立在幽幽的水面上。水里的金鱼仿佛都是些什么鬼魂精怪,在水下的绿光中,在碧澄剔透的水里,都化作点点璀璨星芒,游荡着,闪烁着,悠然地划过幽深的、绿色的宇宙。

白起几乎屏住了呼吸,看着嬴稷在旁边拿着捞鱼网,十分认真地挑选着池里的鱼,突然间觉得这个情景实在很荒诞。捞鱼似乎给嬴稷很大的满足,让他很是亢奋,还拉着白起也蹲下来一起捞,看上去十分高兴:“你觉得白色的好看吗?”他顺着嬴稷手指着的地方望过去,那是一片晶莹的,银亮的小鱼,在水面下成群地飘浮着,像是遗失在水里的月光。

在那一瞬间他也被俘虏了,眼睛里印着那片剔透月光,只能实话实说,“好看。”

他曾经以为嬴稷不会再回来了。他和嬴稷在那栋楼里相处了几年。他们的房子离得很近,只隔了一层。白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几乎没有带过人回来。这让嬴稷越发肆无忌惮地跑到他的窝里,蹭他家里的啤酒,用他的电脑下载单机游戏,连他冰箱里的雪糕都没有放过。在他那里,嬴稷甚至还学会了抽烟。有一次新年,白起看着在阳台上咬着烟嘴一边看烟花一边吞云吐雾的嬴稷,只觉得非常忧愁,不由地忘却了面前摆桌子上的戒烟糖,从沙发垫下面拿出烟盒取出一支点上。

等嬴稷刚刚高考完的时候,他家里突然通知他,让他出国念书。嬴稷在一次晚饭后说了这件事。白起实在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也想不到还能对嬴稷说‘好’以外的话语,脑海里混混沌沌的,有点像盘古开天地、创世纪之前光暗不分的原始世界。他咬咬牙,对着嬴稷脸上期待和焦虑交织纠缠的表情,说,好,那你就去吧。第二天他就去队里申请了出差的任务。半个月以后回来,白起怀着一丝被他压死在心底冒不出头的侥幸去楼上敲门。然后他就得知那间三房两厅南北通透的房子已经卖掉了。买的人是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一对双胞胎,他怔怔地看着门里面举着肉乎乎的手互相打脸的双胞胎,那两个熊孩子旁边的家具眼熟得很。那个开门的年轻女人似乎挺关心他的,说,“您没事吧?”白起回过神,感觉到自己的脸部神经不受控制牵扯一下嘴角,算是笑了一下。“没事,是我搞错楼层了。他应该在楼下。”

他们走出店门,他看见嬴稷手上拎着两个塑料袋,还写上了号码。一号装的全是像恐怖电影里的鬼火一样绿莹莹的,形状让人想起蝴蝶展开一边蝶翼,二号里面都是细小的,被外头的阳光下照得银亮剔透。赢稷把那个用红色马克笔画上2和圆圈的袋子给了白起,还说给他带回去让嫂子高兴一下。他什么都没有说,接过来放到后备箱里。

他们坐在馄饨摊里吃早餐的时候,白起突然想起要给他的妻子打个电话——或是发个短信。他握着手机,一直到嬴稷买完单的时候都没有打出一个字符。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相处久了,嬴稷对他算是知根知底,直接拿着他的手机帮他把短信给发了。嬴稷把手机还给他,对他挑了挑眉,一副轻佻的模样,像是开玩笑一般说道:“感谢我吧。”

等他们回到原来的城市时,已经是中午了。路上他们一直在抽烟,好像嘴里的烟是兴奋剂一样。整个车厢都沾染上烟味,那些在空气中飘忽的气味似乎都黏在了车里,连摇下车窗都驱散不了这股味道。他把嬴稷送到公寓楼下,才决定回家。嬴稷临走之前,白起抓住他的手腕,向他讨要了一个吻。他尝到了浓重得近乎苦涩的烟草味——大概是他所经历过最苦涩的吻。他感觉像是在饮鸩。

嬴稷并不是没有回来。等他回来以后,白起已经和妻子结婚一年了,还是魏冉告诉他嬴稷回来的消息。那次魏冉到他家里做客,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说,“我侄子回来了。”白起手中夹着烟,烟灰落在沙发上。

“谁?”

“我侄子,嬴稷,你还记得吧。他哥哥病得很重,现在他们家公司里的事情准备让他来打理。”

嬴稷在回来不久后约了他出来见面。大概是出国几年成熟了很多,还给白起带来了结婚礼物。嬴稷轻轻地拉着他的手腕,看上去一副十分殷切满怀歉意的模样,说:“我本来不应该缺席你的婚礼。这点心意你就收下吧,就当是原谅我。”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们去了酒吧。嬴稷送他回家的时候,在他的钱包里塞了一张写了地址和号码的纸条。当他们再次相见时,白起在嬴稷的公寓里亲吻了他。他像是在亲吻炙热的火焰,锐利的刀锋,带来死亡的日光。在酒精的推动下,带着漆黑的情欲和隐秘的渴望,宛如采撷了伊甸园里的禁果。

那个比他年轻的男人在他耳边,轻笑着说,别急着自责,我们难道不是共犯吗。

白起把车停到花园,锁车的时候,他接到妻子的电话。

我很好。

我已经到楼下了。一会儿就上去。

白起打开后备箱,拿出那一袋金鱼。锁车的时候,他的手又碰到那串属于嬴稷的钥匙。白起稍稍迟疑一下,他动了动手指,拨弄了一下,发出金属相碰的声音。

他不再动了。

他久久站立着,站立在太阳底下。午后的阳光粘在他的眼睫上,他眼里的世间万物仿佛被炙热的、金黄的阳光融化了,世界化作一摊淡金色的液体,一切都如朝露般消逝。唯有太阳的光芒笼罩着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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